法律分析:询问被害人,是指司法人员为了査清案情,依法向被害人所作的査询和诘问。 被害人的陈述应制成笔录,最后要经被害人阅看或向其宣读。如有遗误可以请求更正或补充。核'实后,被害人、询问人和记录人应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