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实施了洗钱行为就构成洗钱罪,没有金额起点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洗钱罪属于行为犯,所以没有立案金额的限制。洗钱罪是指把明知是七类犯罪所得的收益,进行掩饰、隐瞒和转移的行为。其中,这些行为包括帮助犯罪把钱分散存在银行、给对方提供银行账户、帮助犯罪人把钱从境内转移到境外。因为洗钱行为对国家金融秩序的危害严重,所以刑法就没有规定构成洗钱罪的金额起点。洗钱罪是属于下游犯罪,还有上游犯罪可以供侦查机关深挖。黑钱来源的上游犯罪一般都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