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认定为工伤,根据条例,有六种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相关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内履行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法律分析
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员工加班导致下班途中意外身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加班导致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身亡,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加班是由雇主安排的工作时间延长,属于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员工在加班期间遭遇的意外事故,即使发生在下班途中,也应被视为与工作相关的风险。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只要能够证明加班是直接导致员工死亡的原因,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时间、地点等,就应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员工加班导致下班途中意外身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
结语
加班导致下班途中意外身亡,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是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与工作相关的风险应由雇主承担。只要能证明加班直接导致员工死亡,且符合其他工伤认定条件,如时间、地点等,应予认定为工伤。员工加班导致意外身亡,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维护员工权益,确保工作场所安全,是雇主的责任所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