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不管从事何种行业,都会遇到加班的情况,那么,加班后死亡是否算工伤?加班死亡算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下班回家后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此不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但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或者叫做属于“处于待命状态的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因此,在认定工伤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