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不需要进行年审的,国家已经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但需要做年度报告。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