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骨折伤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等。受害人应在治疗终结后三年内提起诉讼,对方不主动赔偿可等待治疗终结后起诉。受害人死亡,除相关费用外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分析
一般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赔偿处理,现在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对方不主动处理赔偿事宜可以待治疗终结后起诉。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骨折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所以,涉及骨折的伤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骨折受伤后,有权向对方主张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若伤情导致伤残,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赔偿义务人还应承担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相关费用。根据诉讼时效,受害人有三年的时间进行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