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不是必须设立工会,但不可阻挠职工自愿成立工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