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后果包括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构成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要件包括加害人的实际侵犯行为、主观上的故意以及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严重后果。
法律分析
一、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
宪法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进行了保护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主要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公民享有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
(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二、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后果
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是侵权人不停止侵犯人格尊严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三、侵犯人格尊严权需要符合下面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加害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这一点具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加害人必须具有实际的侵犯行为,并且这一行实际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权;第二层是人格权主要包括了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这四个方面,加害人只要侵犯了其中一个方面就构成对公民的人格权的侵犯。
第二,加害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是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意思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到他人人格,仍然加以实施。
第三,受害人因为加害人的侵犯行为实际遭受了精神伤害,并且产生严重后果。
结语
人格尊严权是公民不容侵犯的权利,包括名誉、姓名、肖像等与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后果包括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侵犯人格尊严权需满足加害人实施实际侵害、具有主观故意和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且产生严重后果的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