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给同学们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陶冶同学们高尚的的情操,锻炼同学们的口才、能力,促进同学们的友谊,以及加强大家之间的交流,激发同学们对“诗意的青春”的兴趣,特举“诗意的青春”缅怀青春的舞动。
二、活动的主题:
诗意的青春
三、活动的对象:
艺术设计系所有学生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xx年xx月xx9:20,地点设计楼412
注:无特殊原因活动时间不变
五、主办部门:
艺术设计系宣传部
六、活动协助部门:
艺术设计系学生分会,及各班宣传委员
七、报名形式:
(1)可询问电话x
(2)可到各班宣传委员处报名
八、参加形式:
(1)可朗诵自己写的诗歌,也可朗诵名诗,朗诵时可自行配乐。
(2)可以个人参加,也可以组成团队参加(参加人数不限)
九、比赛要求:
(1)诗歌朗诵语言不限
(2)要求朗诵的诗歌要符合活动主题,主题鲜明突出,形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
(3)朗诵时感情要真挚,富有感染力,表达自然,能反映诗歌中的情感和主题
(4)朗诵的诗歌不能过短或过长,可从长诗中节选段落,时间在3—5分钟内
参赛选手不得迟到或违反赛场的纪律,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十、评分标准:
(一)总分100分
(1)参赛者仪表,气质,总体印象;15分
(2)情感丰富、有感染力;30分
脱稿朗诵;5分
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25分
语速适中、朗诵流利连贯;20分
原创诗歌;5分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两名
三等奖三名
(可获荣誉证书及其它奖品)
注:原创作品在参赛中获奖,可将其刊登在系报上并给予素拓分
十一、比赛规则和说明:
评委
评委必须公正严明,做到公平公正
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参赛者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判的依据。
在评选活动结束后,评委不得修改选手的'成绩。
(二)参赛者
参赛者必须服从主持人的安排和评委的判定,不得有反对的言行。
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规则
参赛者对主持人、评委产生不满时不得当场顶撞,可在大赛结局后,向主办部门提出申请,请求解决。
参赛选手拿好自己的号码牌,听主持人安排依次上台朗诵
关于竞赛流程
评委及嘉宾入场
主持人致词宣布竞赛开始
主持人介绍评委,及到场嘉宾
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包括评分标准
参赛选手候场开始比赛(比赛环节中选手必须在诗歌朗诵前进行自我介绍)
评委在每个选手朗诵后进行点评和评分
统计结果,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
主持人请嘉宾给获奖选手颁奖,宣布比赛结束
将比赛中优秀的原创诗歌刊登在系报上,由系记者站报道此次诗歌朗诵比赛
十二、具体工作人员安排
1.宣传海报宣传部
2.活动策划宣传部
3.报道拍照记者站
4.评委系部老师
5.主持人
5比赛现场相关道具及评委用水安排、嘉宾姓、主持台、供应纸笔、制作号码牌生活部
6.计算分数5人(2人笔算、 2人计算机、1人登记大一各班的宣传委员)
十三、经费预算:
资料打印费:10元
矿泉水:15元
纸笔费:10元
奖品费:150元合计185元
十四、注意事项
宣传和通知传达务必到位
工作人员要在活动之前把一切工作做好
参赛者准时出席
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