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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实施方案范文 篇2

2024-07-17 来源:钮旅网

  目前,全县残疾人约有3、38万人,其中有4000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为特困残疾人家庭发放生活补贴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对于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对全县x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年,省市下达我县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任务1800人。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残疾人:

  1、具有xx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残疾人本人无稳定收入。

  3、残疾人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自然灾害,致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或者享有低保,但生活、上学、医疗、康复等方面仍然特别困难。

  审核方法:

  1、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由村(社区)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调查核实的相关情况在村(社区)委员会进行公示,村(社区)居民无异议后,连同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家庭困难情况证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个别信息闭塞、行动不能自理的对象,村(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帮助做好申请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审核工作,并在《x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审批。

  3、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调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x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完成登记造册和补贴发放,并上报市残联。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70元,县级财政补贴30元。全县共安排补贴资金21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151、2万元,县级财政承担64、8万元。

  1、明确职责分工。

  县残联、县财政局负责补贴任务及资金的安排拨付,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补贴政策的.落实。各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县残联和县财政局负责补贴对象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县审计和监察局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2、严格实施程序。

  4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进行初步摸底。

  5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完成补贴对象的筛选、审核、并上报县残联。

  7月份完成登记造册及补贴发放。

  8月份完成补贴发放数据录入及工作总结上报。

  11月份,准备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3、确保发放到位。

  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折统”发放;城镇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由社会金融机构发放,由县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组织发放。

  4、严肃工作纪律。

  补贴发放要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出现瞒报、虚报、冒领、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牵头单位:x县残联。

  协作单位:x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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