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高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高新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 ,必须在高新区管委会、稽山派出所、越城区消防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同时更要加强举高消防车和专勤消防车的调集,以充分发挥装备的优势,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首要任务。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应与灭火同步实施,即采用水枪射流扑灭被困人员周围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势,驱散烟雾,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立足自救,适应立体作战,加强第一出动,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五)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根据灾情和现场灭火救援的需要,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警力,协调社会各参战力量;决策有关灭火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调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发布现场信息;维护灾情发生地区的社会秩序;协调有关善后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领导
副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消防支队领导
成员单位:指挥部、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属地公安分局、装备财务处、科技通信处等相关参与部门以及安监、医疗、供水、供电、燃气、建筑、气象等参战的市属、区属政府单位。
(二)及时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
成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及参战各中队值班指挥员;市公安局现场各参战部门领导;现场各参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领导;受灾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现场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灭火救援行动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战训科值班人员),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长及负责战训值班指挥助理,参战中队指挥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力量,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2、后勤保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装备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员)、各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相关指挥助理及黄贝岭特勤大队修理中队人员组成。负责做好支队参战救援力量的饮食、饮用水等保障工作;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必要时,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市物资部门统一调拨灭火救援所需的物资。
3、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指挥科及科技办值班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保证指挥体系和现场通信联络畅通;事故现场有线、无线通信及与各级组织之间信息的传递;现场信息的记录;必要时,可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通信组网,增强火灾现场通信频率覆盖的强度。
4、灭火救援专家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防火、建审有关技术人员,受灾建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建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解决灭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
5、政工宣传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政秘处政工监察科、防火处宣传科值班人员)及参战大、中队政委、教导员组成。负责深入灭火救援的第一线,开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气,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闻报道稿,进行火场摄像及现场的督察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现场医疗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
7、工程抢险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建审处联络员、各大队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加强对事故区域的供水;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8、现场控制警戒组:由属地公安分局人员(或地铁治安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根据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警戒范围对现场外围进行警戒;保护灭火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的安全,防止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层建筑内部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内部的警戒由 消防支队负责。
9、交通管制组:由交警支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出事故现场;
10、火灾调查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防火处值班人员)、辖区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助理(防火科或其他值班人员)和刑警支队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固定现场证据,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刑警支队负责执行调查取证、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四、力量调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按类型级别分类处置,采取就近原则,调集6 —12台消防车到场。同时,通知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到场,必要时调集特勤大队、邻近大、中队作为为增援力量,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指挥长,应不间断地向消防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消防指挥中心可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长的请求,调集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及通知医疗救护、建筑、供水、供电、燃气等有关部门到场协助。同时,向其他支队领导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调集相关警种协助灭火救援。
五、灭火战术及处置措施
(一)灭火战术要点
1、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
2、确定进攻起点层。进攻起点层一般选择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二层。进攻起点层既是进攻起点,又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的集结处。
3、内攻为主,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堵截火势。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内攻;其次用消防车载水炮、举高消防车等出水,堵截控制从外部窗户、阳台窜出的火焰及飞火。力量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上层,后是着火层下层。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水枪阵地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且靠近火点或各种竖向管井的开口部位。
(二)灭火救援措施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灭火救援行动组指挥到场的灭火警力采取的处置措施为:
1、组织火情侦察
第一到场的消防中队要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及时反馈情况;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火情侦察由消防支队、大队、中队各级侦察小组分别组织,确保在火灾扑救的各阶段,前线第一手信息的及时传递,为调整灭火作战行动提供依据。具体方法有:
(1)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的楼层、被困人员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起火建筑职工的初战情况。
(2)辖区消防大、中队到场后迅速占领着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情况;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运作情况;非消防用电是否切断及消防电源和消防电梯的`运行情况;燃气管道关闭情况;消防控制中心对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情况;通过屏幕显示,明确起火部位、火灾范围、火灾发展蔓延趋势、人员受烟和火势威胁程度,并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指导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发出相关指令。
(3)组织内部侦察。消防员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通迅、照明器材深入建筑内部进行侦察,了解: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和疏散路线、方式;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方向及进攻路线和堵截阵地设置的位置;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
(1)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组织引导被困人员有秩序的疏散,防止惊慌、拥挤和跳楼;
(2)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基本顺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上层,尔后是着火层下层。在力量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同时进行。
(3)疏散和抢救人员的途径。从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经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或室外疏散楼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外、进入避难层(间)或起火层的下一层。同时利用云梯消防车、缓降器、其他救生器材(救生网、袋、气垫、绳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登高进攻
(1)内部进攻。利用楼梯(防烟、封闭)、消防电梯进攻;
(2)外部进攻。利用登高装备进攻(室外楼梯、建筑平台、举高消防车、消防梯等)
(3)内外结合进攻。
4、利用高层建筑固定给水系统进行火场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泵向竖管供水;
(3)利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补充供水;
(4)利用登高装置供水;
(5)消防车直接供水。当室内固定给水设施以及水泵结合器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需求时,可通过消防车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联,沿楼层垂直铺设水带供水。
5、火场排烟
利用机械排烟系统(均为固定防、排烟系统)排烟,排烟塔、排烟竖井、排烟窗、自然排烟口排烟以及喷雾水、高倍数泡沫、移动排烟装备和破拆排烟等。
六、处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保障
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应加强辖区大、中队第一出动力量,消防特勤大队和邻近大、中队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时,消防支队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证投入灭火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轮换。
(二)装备保障
消防支队应加强对举高、专勤消防车和特种装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要及时排除装备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队加强灭火救援耗材和灭火剂的日常储备。适时启动物资紧急调拨机制,向消防部门战备仓库、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市公安局装财处、市物资部门申请调拨。
(三)后勤保障
做好一线灭火救援人员饮水、饮食和休息轮换等保障。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队指挥处指挥科、科技办日常加强对讲机基地点台和手持对讲机进行检查、维护,保障对讲机的通讯联络畅通。争取在基层消防中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插孔电话;战时确保灭火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市局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之间通信联络保障由科通处负责。
(五)技术保障
消防支队防火、建审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的工程技术人员,市建筑、气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六)训练保障
消防支队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的“六熟悉”工作,完善各重点高层建筑灭火作战预案的制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理论和高层建筑内消防系统的学习;加强对车辆装备、特种器材的熟悉使用;加强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战术、战法的演练。
七、灭火行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应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进入消防控制室,应向值班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由他们操作设备。
(三)登高和疏散、抢救人员时,应首先使用消防电梯和消防楼梯。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时应注意选好疏散出口和通道,搞好人员分流。
(四)开通广播系统时,应先通知着火楼层和受烟、火威胁的上层人员,以免整个大厦人员惊慌,造成拥挤,影响疏散。
(五)使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搞清该水泵结合器的供给范围,防止误接。并使消防车水泵出水口压力与固定消防设施出口压力基本匹配。在水泵结合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底层室内消火栓向竖管供水。
(六)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应相应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逐渐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
(七)防止玻璃幕墙在火焰、高温和水冲击的作用下爆裂,溅落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