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上述双方于 年月 在 省 市 区签署。
鉴于:
1、 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 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 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内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持有。乙方同意通过无偿转让的方式获得上述股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的标的及价格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1.2 本次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第二条 甲方承诺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甲方谨此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2.1 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且该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2.2 甲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3 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已经通过决定同意转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
2.4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方本次股权转让,且放弃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5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目标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再参与目标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乙方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3.1 乙方董事会已经通过决议同意接受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之股权份额;
3.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有关甲方或目标公司的有关商业秘密、财务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3.3 乙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接受转让股权份额的范围内,将继续承受目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利益安排
4.1 目标公司在本次转让完成之前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已方在受让股权范围内享有和承担。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4.3 本次股权转让中,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方、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4.4 本协议生效后,涉及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交接等事项,由双方相互配合,协商完成。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协议终止
6.1 本协议可以因以下原因终止:
6.1.1 如果因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无法成就,致使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实施,本协议自动终止;
6.1.2 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