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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服装加工合同 篇5

2024-07-17 来源:钮旅网

  定作方(甲方): 签订日期:

  加工方(乙方): 交货日期:

  一、委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后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

  款号:

  颜色

  单位

  数量

  单价

  略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成本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4%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需提供真实裁片数量,若弄虚作假,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乙方生产大货必须保证成品尺寸按照纸样完成尺寸生产(允许正负1cm误差)。若大货送甲方后,发现成品油污、跳线、多处线头、烂孔、抽纱、尺寸不对等情况,乙方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予以赔偿(加工费中扣除)。

  4)乙方生产前需对布料、辅料核对,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布料和辅料超耗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___%以上。超次品按照每件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

  按甲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此月出的货待下月____号前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不成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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