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
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
双方于年月日在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字号:。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
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因双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丧失共同生活的基础,无和好可能,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
1、双方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抚养费按各承担50%的原则由双方共同负担,直至女儿大学毕业。
2、抚养费应基于保障女儿获得良好成长、教育条件为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标准及数额;抚养费由女方具体管理,男方于每年月日前将当年所需承担抚养费支付至下列账户:户名:帐号:开户行:;
3、双方均愿尽最大能力为女儿争取和安排好的成长及受教育条件;鉴于男方工作单位有相应教育保障政策,双方确定女儿的教育安排以跟随男方为原则,男方承诺能够让女儿享受到其单位相应教育保障资源;
4、离婚后双方均有权安排探望或同女儿共同生活,对于各方同女儿在一起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应把握有利于女儿成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共同财产分割及共同债务承担:
1、双方确认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的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此外,双方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五、离婚后各方不得干预对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个人隐私及秘密,不得有故意损毁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须承担相应侵权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条款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承诺对协议书全部条款的字词义理解清楚,并愿意完全按本协议内容诚信履行所负义务,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或误解的情形。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存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