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 租给乙方使用。(注:店面及楼上二层、三层共三层)
二、租期定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自年月日—年月日止每月租金按人民币 ___ 元整,自年月日—年月日止每月租金按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乙方由每月的
四、乙方需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人民币 ___ 元整。在期满后,若不续租,经甲方验收房屋完好无损,甲方押金全部退还乙方;若中途退房,则取消押金。(若要续租,经甲方同意按市场行情价,优先租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其它管理费、税收等由乙方按时交纳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租赁房屋不得搞非法场所之用,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
七、中途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他人或与他人合租,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并收回房屋。
八、在租用期间若乙方出现不按时交纳房租,又不向甲方说明去向,从交纳房租的当天起超过5天后,甲方有权取消租赁押金;同时收回租用的房屋。
九、乙方应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财产及人身安全等工作,若出意外,由乙方自已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