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二、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公司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公司设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5、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6、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支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第三章 资金审批具体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1、招标补贴标准:县城不超30元每人;市以上50元每人
2、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00-2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8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若与领导同行,则由领导报销,员工不领取本补贴);市内交通费按实际金额报销,尽量以公车制。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带队人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3、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4、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同时办公室需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⑵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三、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支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支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支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账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四、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第四章 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账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部门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相关资料交公司财务入账,公司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应收账款到期日
3、回款方式:转账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要有总经理的批示)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账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①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②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③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
二、应付账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款项由部门或个人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应付账款到期时间之前及到期日支付;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转账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实物(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三、工程款管理
1、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个人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