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