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秘书应熟悉学校、社科处和学院制定的各项科研规章制度,按照学校社科处的统一部署,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负责本院教师的科研管理工作。
2、科研秘书应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院的科研规划。
3、负责与社科处和科技处等单位联系工作,热情为教研服务,及时将有关通知传达给有关领导、教师。
4、科研秘书应及时发布或转发社科处等单位布置的各种科研项目的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组织学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种科研项目,协助教师办理各种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汇总、登记、审核、报送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结题材料的组织与报送等工作。
5、科研秘书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奖励的申报工作,包括奖励申报信息提供、奖励申报的组织、材料报送和奖励信息登记。
6、科研秘书负责协作分管院长制定院系科研奖励标准,负责做好各类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获奖、专利)的统计及酬金的计算;
7、科研秘书负责组织学院各类学术讲座与论坛工作,及时公布科研、学术交流动态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8、科研秘书做好科研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学院网站科研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加强学院科研工作的对外宣传。
10、科研秘书应完成学校研究生院、社科处等部门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科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