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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篇8

2024-07-16 来源:钮旅网

  为了加强我院单身教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入宿条件

  未婚,且目前的户口为学院集体户口的人员;已婚,但配偶户口及居住地为非南京市区的人员。

  申请人员均须为学院在编在册人员。不含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借以学院名义聘用的后勤产业单位人员、以及已经享受了学院住房特殊补助政策的人员。

  二、有关规定

  1、南京市区的界定:除原五县(原高淳、溧水、六合、江浦)以外的区域。

  2、入住单身职工宿舍期间的职工,在入住期间不享受学院交通费补助,退房后,交通费从次月起正常发放。

  3、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住宿的职工,由本人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学院单独审批。

  4、水电费交纳

  (1)电费:室内依据电表读数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均摊),公共部分用电按整栋楼宇在住人员均摊;

  (2)水费: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分摊)

  以上费用按月收取,均由院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院中心变电站每月进行抄表,并对实付费用清单进行张贴。

  三、住宿配置

  单身教工宿舍为单间,一室2人,内部配置办公桌2张、椅子2把,床2张。

  四、宿舍申请及退定程序

  1、宿舍申请:符合条件单身教工如需申请宿舍,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前往财务处交纳家具押金后发放钥匙。

  2、宿舍退定:需退房的单身教工,由本人提出申请(退房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并退还宿舍钥匙后,持家具押金收据前往财务处领回押金。

  五、内务管理

  1.单身教工宿舍是学院为本院无固定居所的单身教工所提供的居住场所,以确保单身教工的正常生活,解决后顾之忧。

  2、学院尽力改善广大单身教工的生活条件,并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3、单身教工宿舍是为本院教工设立,非本院人员不得入住。

  4、为了单身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望住宿的单身教工严以律己,注意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吵闹。

  5、 单身教工在宿舍分配过程中,应服从后勤管理处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单身教工,不得随意调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需经后勤管理处批准。

  6、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门锁,如钥匙遗失,应到后勤处报失,并承担换锁、配钥匙的费用。

  7、因宿舍调整需要搬出者或已婚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

  8、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化,并自行放入楼下垃圾桶。

  9、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

  1、宿舍内所配物品均为学院的固定资产,由宿舍内指定人员验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或保管人)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杜绝滴冒漏,水暖、电气部件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七、其他说明

  1、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学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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