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聘请乙方做兼职会计,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办理续签事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具体为:公司内部帐和税务帐及国税申报;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公司相关待遇;
4、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办公设备(硬件、软件)和工作条件;
5、定期为乙方提供做内部帐和税务帐的相关原始票据和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合法票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每月初5日前接收甲方提供的上月经营收、支票据(日常进货单及汇总表,销售库单及汇总表,采购物资票据,员工工资表及汇总表,各项支出票据等),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确认。对票据有异议的及时与甲方沟通,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对录入会计软件的做账结果进行审核,纺织相关财务报表。
2、按月、季、年申报国税的的增值税、季度所得税和年度所得税汇算,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若因乙方过失造成报税或递交资料的延误,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获取劳动报酬。
4、年度终了需要提供上一年度装订成册的所有报表及明细账、总账资料。
5、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
6、无偿为甲方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财务报表和专业合作社的国税申报。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10前付给乙方1200元/月的兼职劳务报酬,超出本合同的另议。
五、其它事项:
1、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或政策发生变化时;
3、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