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人:(乙方)
地址:
电 话:
传 真:(户外发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以下位置发布其广告业务事宜,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一、广告要求
1、广告形式: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为户外_______(路牌/灯箱/围挡)广告。
2、广告牌基本情况介绍:
1)地理位置:位于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
2)夜间照明装置:________________。每日的夜间照明为:夏季从 时至 时;冬季从 时至 时。需确保每日的夜间连续不断的照明,且需确保照明面积达总面积的 %。
3)广告制作规格、材料和设计要求详见附件一。
3、甲方提供广告画面内容的设计图样及说明,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设计图样及说明、以及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广告画面的制作、审批、安装、发布和维修维护。
4、广告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广告价格
1、本合同项下广告费总额为: 元。
2、本款约定的合同价格包括报建审批费、发布、维护、材料费、
保险媒介租赁费、户外广告资源费、维护保养费、照明电费、保险费、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和制作、安装画面的费用, 其中保险含财产保险及第三人损害赔偿保险等,金额不作任何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以转帐形式支付。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每次付款前7个工作日,乙方按每次付款金额开具正规广告业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若由于乙方开具的不正规发票给甲方带来损失,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时间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小样制作通过甲方的书面确认且向甲方提供了广告发布的全套政府审批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
3、全部画面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
4、 广告发布满 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5、 广告发布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6、乙方应当于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付款的时间顺延。
7、乙方应当于广告发布后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照片为据,经甲方验收符合标准(验收标准即画面内容和颜色按甲方签字确认的样稿执行,且画面安装平整),签发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开始计算广告发布日期,如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乙方须无条件重做或更换画面,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因此导致发布逾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广告内容的审查报批与安装报批
1.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使用期内,所有刊登或发布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的任何甲方的广告,均由乙方向各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内容审查报批手续、安装报批手续及备案手续。
2.乙方负责广告刊登或发布的报批手续,报批次数不受限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收到甲方的报批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报批手续、备案手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乙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约定广告位的合法使用权及相关证明,并保证不存在第三方能够就此向甲方提出权利追索或影响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正常发布,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和付款条件支付广告费。
2、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画面设计资料。乙方收到设计资料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广告小样图,甲方应当于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若甲方有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整改,且应当完成广告的制作、发布并通过甲方的验收,如因此导致逾期发布的,承担逾期发布的违约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的小样图封样保存,并作为广告发布后验收的标准。
3、在本合同的广告发布期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的画面内容。
4、甲方不得强求乙方发布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否则,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时间补偿。但乙方发布时不持异议的,如因广告画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得不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而无法发布或发布后被责令承担责任的,概由乙方承担。
5、广告发布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继续租用本广告位置之优先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安装、审批及日常维护。如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资料延迟,则发布的时间顺延。
2、乙方应当每隔 日向甲方提交照片等体现广告发布现状的证明文件。发布期间广告的画面及发布的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所有人为、自然损坏,乙方应当于48小时内修复完毕,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未能在期限内修复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所发生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因维修而损失的发布期限在广告发布期满后采取缺一(天)补一(天)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损失期限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3、乙方承担广告制作、安装及发布期间全部的安全责任。由此造成的对任何方的损害,概由乙方承担。
4、广告发布期间因政府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占用甲方全部或部分广告版面的,乙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期满后采取缺一(天)补一(天)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被占用期限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除此以外,乙方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因本款原因导致广告发布暂停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参照本条第5款结算。
5、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继续进行的,双方据实结算了实际发布天数的费用后,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发布的广告费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总天数实际发布广告的天数。本款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由于市政建设等政府原因致使广告牌必须修改或拆除;因自然灾难,如台风、地震、火灾、洪水、战乱等,致使广告不能发布等。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30日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夜间照明时间不足的,每缩短一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发布或暂停发布广告的,每逾期或暂停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且应当采取缺一天补(发布广告)两天的方式补偿甲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逾期或暂停发布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擅自更改广告内容或版面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应当在次日恢复原状,且应当采取错一天补(发布广告)两天的方式补偿甲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错误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须向乙方支付已按时发布且发布质量获得甲方确认的部分的合同价款,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承担其他任何的费用。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任何一方造成对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应予以赔偿。
8、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款中扣除。
八、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图片及本合同所涉的小样图、广告画面等(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构图、文字、创意制作工艺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及相关内容和信息属商业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发布的广告内容除外)。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遇有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