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贵州省x
2.工期: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负责施工甲方新教学楼电缆埋设、新教学楼供水管道安装、食堂位置旧电路改造工程。
第四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中新教学楼供电电缆及电缆埋设所需穿线管道、新教学楼供水工程所需增压成套设备。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其他全部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工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六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对方违约金,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乙方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后一年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xx年5月10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