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一般是没有房产的继承权的,但若其尽到了赡养义务且丧偶的,则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儿媳
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但法律鼓励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一方死亡其父母如何赡养
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没有义务对夫妻另一方的父母进行赡养,但是法律也没有规定禁止赡养另一方父母,所以这种行为是可以的,并且如果赡养老人,还有资格得到老人的遗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