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是北京市的学生特有的,它可以作为学生的身份证件来使用,同时也具有使用其刷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作用,学生使用学生卡乘坐公交地铁享有优惠。
法律依据: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五、学生卡的保管及使用 (一)学生卡由学生个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各级卡管理部门不得扣留学生卡,不得以代为保管等名义收回学生卡。(二)学生卡的各类应用应遵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用于校内“一卡通”系统时应在卡管理部门或学校的指导下使用。使用时应防水、防污、防高温,防强电磁场,不要弯折打孔。(三)对伪造、冒用学生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学生卡兼有的市政交通一卡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开通和使用由学生监护人自行决定。相关的市政交通应用,应按照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事宜需向公交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