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抗诉上诉规定及成立条件:刑事案件二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判决不同意时的法律监督形式。抗诉可通过上诉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提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有新证据、缺乏证据支持、伪造证据、适用法律错误等。未生效判决可上诉,已生效判决可抗诉。刑事案件需经公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二审抗诉上诉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二审抗诉上诉规定是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不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二、抗诉成立条件是什么?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目前我们国家对刑事类型的案件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首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之后才能够经过审查起诉,最终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且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还没有生效的,判决或者是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可以抗诉的。
结语
刑事案件二审抗诉上诉规定是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抗诉是对法院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可依上诉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条件包括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伪造或未经质证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对刑事案件,未生效的判决可上诉,已生效的判决可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