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地点要怎样确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确定如下:
1、承诺成立生效合同,承诺成立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是,如果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以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特定形式的完成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2、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收件人的主营业务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务的,其经常居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3、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重要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在合同成立前同意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格式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所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其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