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2024-04-03 来源:钮旅网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如下: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自愿协商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

5、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原则的问题,下面进行简单介绍如下:(1)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也没有双方共同出资的情况下,原则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由登记一方所有。离婚时,该房产由一方支付首付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双方公共按揭贷款,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在证明出资比例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补偿。(2)如登记双方名字下的房产。首先看是否对该房产有没有进行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共同共有。(3)离婚时,如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婚后所得房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前一方所得房产,婚后经过8年为双方共同共有。(2)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不能只考虑财产来源,还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坚持二者兼顾原则。(3)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4)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助于发挥房产实际效用原则。(5)夫妻共有房产,当涉及案外人利益的,离婚时不作处理。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与他人合伙经营而共同购置房产;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取得共有房产,在法定继承人尚未析产以前,夫妻离婚,其配偶主张分割对方因继承取得的共有房产。当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在离婚中不作处理,由当事人另行起诉。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竞价原则有哪些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竞价原则具体如下:1、自愿协商的原则。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有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1.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2.协议优先的原则;3.合法原则;4.男女平等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生活原则等。

离婚后分割房产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婚后房产分割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父母、子女权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有利生产生活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