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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忠实义务是什么意思?

2023-10-07 来源:钮旅网

《公司法》规定忠实义务的意思,指的是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要求其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

一、背信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合法吗?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是犯法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会因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而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出资义务和权利不得滥用义务。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出资非货币性财产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章程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滥用权利的义务是指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别的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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