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可分割,包括婚后购买的房屋和父母赠与双方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也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可协商或诉讼分割。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法律分析
1、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才能被分割。
2、如果一方在婚前租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3、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赠与是赠与双方的,则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