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注册好公司;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
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
7、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营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扫描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原件;
4、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
5、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申请单位公章;
6、危险化学品品名清单;
7、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其它相关的递交材料。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