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包括六大主要任务: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共31项具体改革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