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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多少钱构成盗窃罪?

2023-10-01 来源:钮旅网

盗窃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盗窃财物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法院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确定本地区的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盗窃罪的情节也被细分为不同程度,轻微情节可不作为犯罪处理,而其他严重情节则会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分析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1、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对于盗窃案件中的数额和情节的认定,有明确的标准和情形。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标准。对于盗窃罪的情节认定,根据具体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或不作为犯罪处理。同时,还明确了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以上是对于盗窃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公正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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