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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以此为由辞职赔偿吗

2023-09-30 来源:钮旅网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 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的;” 关于由于无故拖欠的补偿,《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作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经济补偿金 。”这些都是对于单位无故 拖欠员工工资 作出的惩罚性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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