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考虑彩礼是否需退还,不需退还才有分割问题。若男方生活困难或未共同生活,则需退还。彩礼归属要区分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前者归女方所有,后者可自行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对于离婚时的彩礼问题,首先需要考虑是否需要退还。如果无需退还,则需要区分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前获得,或者是婚后获得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不需分割。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或者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则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此时不需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