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应当返还。如果有一部分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则消耗的部分不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