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婚登记申请对象深圳市居民与华侨、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华侨、出国人员。
深圳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须提供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费用自理)。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深圳婚姻登记处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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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结婚登记其他事项收费:结婚证,工本费每对9元(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坪山新区、龙华新区目前免收工本费)
时限: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