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