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
1.票据行为有所不同
银行汇票则既是一种独立的票据行为,又是银行的一种信用授受业务;商业汇票是购销双方收、付款人之间的票据行为,是一种商业信用的外在表现。
2.债权债务关系不同
银行对商业汇票只是清算资金的中介,需待票据到期日才通过银行办理票据的结算,付款人(即承兑人)是商业汇票的主债务人;银行汇票则因银行承兑,承兑银行是商业汇票的主债务人,又因与出票人签订了承兑协议,承兑银行又是出票人的债权人,因此,银行汇票存在着票据内外两重信用关系。
3.会计核算手续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收款人对同城承兑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送交其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对已逾期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的提示付款期限内送交其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超过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
4.收费办法有所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人自行承兑,与开户银行无关,银行不能收取承兑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承兑,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
二、银行汇票的相关规定
银行汇票的相关规定如下:
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2.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始,不论月大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
三、什么叫银行汇票?
汇票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
1.发票人,签发汇票;
2.执票人,并委托;
3.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