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遗产就都可以继承,所以如果公民死亡时遗留有合法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那么该股份是可以继承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处理
企业股东死了,则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按照其遗产进行分配;如果该股东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
而且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内部将人去世怎么处理?
1、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你们要去看看公司的《章程》对此是如何规定和操作的,按照程序操作即可。
3、该名股东的家属确定是有继承权的,公司其他股东不能忽视,否则其他股东的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是确定无效的(为了公司利益而不得不及时单方面采取的措施除外)。
4、公司可以派代表与去世股东的家属协商沟通一下,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方案:
(1)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死者家属继承公司股份并成为新的股东,则达成协议并做工商变更登记;
(2)继承人基于继承的事实只能是取得股东生前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而不能当然取得股东资格,也就是说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而仅仅是同意其继承财产。
5、如果死者家属迟迟不能选派继承人来与公司沟通协商,则公司只能等待,因为继承权争议的时效一般是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候开始计算,最长不过20年。
三、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继承股东的权利如下:1、参与决策权;2、知情权;3、监督权;4、利润分配权;5、优先认购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