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49条“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中的规定到底是什么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49条“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中的规定到底是什么规定?这个是纠结交警和客运车辆很久的答案。交通法49条规定比较简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对客车载货作了专门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根据法条的规定,客车载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不能超出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第二客车除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但是日常中经常发现一些民警以客车在内置的行李箱内携带货物,以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为由进行处罚,存在错误,如果客车行李箱内携带货物,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才能进行处罚。所以“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是指在客车车厢内人货换装或客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如果说是民警民警以客车在内置的行李箱内携带货物,未进行过磅确认超载,以“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议,会给予撤销。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