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认为司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法律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免责,故保险公司仍应在医疗费用及伤残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