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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制与征兵制区别

2023-12-10 来源:钮旅网

1、性质不同,征兵制和募兵制是有一定的区别,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参军的性质不同,征兵制是国家要求公民按照义务强制性服兵役,而募兵制是国家以出钱雇佣的形式招募士兵服兵役。
2、驱动力不同,征兵制是每个人都有当兵的义务,具有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而募兵制则是国家拿出金钱等好处吸引人、鼓励人上战场。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两者的区别,征兵制是责任感驱使,募兵制是用利益去诱惑,它们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3、形式不同征兵制是指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为了军事战争的需要,强迫要求百姓参军已达到扩充军队的目的。在这样的条件下,百姓的观念中开始有了一种参军打仗实际上是一种义务的认知,扩充军队也更加容易被百姓所接受。募兵制在这一方面恰好是与征兵制是相对的,唐五代之后开始实行的募兵制,以雇佣的形式扩充军队的一种制度。
4、 条件不同,征兵制规定17岁——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西汉初年,规定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服役,学习骑射,称“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者戍边,称“卫士”“戍卒”。“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役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三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规定予以褒奖。
组织和个人在兵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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