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前提、目的、起因和法律授权不同,前者是为了迫使履行义务或达到相同状态,后者是为了预防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行政强制执行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但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情况导致中止。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执行和解。
法律分析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才会发生,也是由特定行政机关来实施的,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要是出现了《行政强制法》第39条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都是会导致执行中止。另外有一点是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行政强制执行并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这点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不太一样。
拓展延伸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及法律依据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强制措施指的是国家机关为了维护法律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而采取的强制手段,如拘留、扣押等。而强制执行则是指根据法律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机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两者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刑事、行政等领域,而强制执行主要适用于民事领域。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民事执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及法律依据,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结语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是法律领域中重要的概念,但其前提、目的、起因以及适用范围都存在明显差异。行政强制执行主要针对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旨在迫使其履行或达到相同状态;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旨在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特定行政机关的特别授权,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会导致执行中止。此外,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有所区别。了解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