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申请了强制执行,法律上没有时效的规章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车。只有法院根据被执行人失踪、或暂时无力执行、或死亡等因素,才有可能作出终止或中止执行的裁定。如果是终止裁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执行完毕。如果是中止,可以在中止的原因消失后重新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章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