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动迁房买卖房屋被法院查封,出卖人故意隐瞒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出卖人赔付双倍定金、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可也以选择继续履行该合同,但是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