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绝提供考勤记录会赔偿加班费吗
单位拒绝提供考勤记录会赔偿加班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需注意的是,考勤卡只能证明员工在单位,不能证明其加班。因此,对举证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考勤记录并非作为加班的唯一证据。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但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考勤制度。
在制度不健全的现状面前,审裁实践中,往往由有考勤记录的用人单位举证,以考勤记录为主,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无考勤记录,但劳动者能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的,可支持其主张;对2年以外的加班工资,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主要举证责任,劳动者不能举证且用人单位也否认的,对其主张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