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所得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