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