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交通住宿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交通住宿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包括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医疗事故赔偿该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式: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同行业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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