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健委会同多个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健康口腔行动方案》,提出将安徽省医保不予支付、但沪苏浙地区医保可支付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安徽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底前,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蚌埠市医保局积极引导各试点医疗机构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实行种植牙项目限价收费,即三级医院不高于2200元/颗;二级医院不高于2000元/颗;一级及以下医院(含口腔门诊)不高于1800元/颗,确保群众受益,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赢局面。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从均价10000元/颗左右,降至2200元/颗以下,最高降幅82%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